唐律宋刑中的交规:唐朝初创靠右行 闹市跑马要重罚
从1月24日开始,为期40天的2016年春运已经拉开帷幕,不少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准备回家过年,此时,北京城里走亲访友的人群也逐渐增多。这段时期,是人员流动以及客车和货车流量集中的时期。相应的,道路交通压力也大大提升。因此,我们希望不管是行人,还是汽车,都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确保安全。
交通规则是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它能给大家带来便利。其实,在古代,尽管没有汽车、飞机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,但从唐朝开始,随着城市的发展,繁华的街道上,行人与马车并存的情况逐渐增多,因此,出于安全的考虑,唐代皇帝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了一些交通规则,比如唐朝的“仪制令”就是较早的关于交通方面的礼仪规范。它的主要内容用十二字就能概括:“贱避贵、少避长、轻避重、去避来”。在宋朝,“仪制令”被刻在石碑或木板上,立于大街要道,以提醒行人和车辆遵守规则。
除此之外,在唐律及宋刑中,也有不少关于交通的规定,比如不准在闹市或人众处跑马,不准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等。如果违反了规定,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。
宋代将仪制令刻于石碑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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